本報榆林訊(記者張雲飛)11月10日,19歲的王某隨父親一起到佳縣木頭峪鄉參加父親同事於某的婚事。酒席期間,王某無意中看到於某的父親將4萬多元禮錢放到新房一個柜子中。當離開於某家時,王某一時起貪心,將4萬元禮金順走。
  11月10日,地處偏遠的佳縣木頭峪鄉於家峁村鑼鼓喧天,熱鬧非凡,一對新人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喜結良緣。
  婚禮當天,新郎於某的父親將收好的禮錢存放到新房中的一個柜子中。當親朋好友相繼離開時,柜子中的4萬多元禮錢卻不翼而飛了。於某在家中翻了個底朝天,也沒找著錢,於是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。
  接到報案後,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和木頭峪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了現場展開調查,經過瞭解,民警發現從府谷趕來參加婚禮的王某有作案嫌疑。隨後,民警連夜趕到府谷縣孤山鎮找到王某。剛開始,王某拒不承認自己拿錢。經過多次審問,王某說辭漏洞百出,最終交代了其順走4萬元禮金的事實。
  18日中午,記者在佳縣看守所見到了王某。當說起10日發生的事,他流下了眼淚,“都怪我一時起貪心,才犯下了大錯。”王某一直不停地反覆這一句。他說,10日上午,他和父親,以及父親的3名同事一同趕到於某家參加婚禮。“在宴席期間,我無意中看見於某的父親將禮錢放到了新房的一個柜子中。”王某說,吃完飯後,他來到藏錢的房間,打開柜子拿走了裝禮錢的一個黑色布包。
  回到府谷後,王某以回單位為由離開了父親,然後將禮錢存入了自己女朋友的銀行卡中。“當天晚上我一直沒睡,心裡感覺很不踏實,想著第二天趕緊把錢再給人家送回去。”王某說,沒想到,11日凌晨,民警就把他帶走了。
  據瞭解,王某今年只有19歲,系神朔鐵路河西運輸段職工,收入不錯,家境也非常殷實,不缺錢花。“都怪自己一時起了貪心。”王某哭泣著說。
  目前,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佳縣公安局刑拘。   (原標題:順走 4 萬元禮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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